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》及相關行業規范,鑒于甲方有心理咨詢需求,乙方具備專業心理咨詢資質,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、誠實信用、協商一致的原則,就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心理咨詢服務事宜,訂立本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四、協議終止: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;甲方無故缺席2次及以上,乙方可終止協議;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提供服務,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協助轉介。 本協議自甲方簽字和乙方同意之日起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